抗过敏药物导致的过敏反应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因为药物过敏反应是一种“抗原抗体反应”,药物大多是一种半抗原类物质,它第一次进入人体后,会刺激人的免疫系统产生相应的抗体,当这种药物再次进入人体后,才会引发抗原抗体反应,从而使人发生过敏。
应用抗过敏药物的过程中,疾病迁延不愈或出现新的过敏反应症状,如瘙痒、皮疹,甚至休克,应想到抗过敏药物引起过敏反应的可能,并积极给予抗过敏治疗和对症治疗。如果治疗有效,基本上可以做出诊断。
对于疑为引起过敏反应的抗过敏药物,可做皮肤试验(如斑贴试验、划痕试验)、黏膜试验或用生理盐水稀释成0.1%的稀释液做皮内试验,但可能存在皮试结果和临床实际反应不相符的情况。对于导致危重过敏反应(如哮喘、休克等)的药物,即使一时未能弄清,亦不宜做激发试验,以免发生意外。
抗过敏药物起的过敏反应注意与非抗过敏药物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过敏反应相鉴别。尤其当应用抗过敏药物治疗中原有疾病不愈甚至加重时,应鉴别是原有疾病恶化还是抗过敏药物所致的过敏反应,以防继续用药或加大剂量而加重原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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